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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未来五年交通要道边集中建小户型[图]

严格限制小城镇房地产开发

[日期:2006-11-15]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文章概要:    北京市将在轨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沿线集中成片安排以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居住区。眼下,《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正在首都之窗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群众可以在本月15日之前登录,就这一规划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房产

    严格限制小城镇房地产开发

    严格限制小城镇房地产开发

    小城镇将是农村人口居住和就业集中的地区,《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提出,严格限制小城镇的房地产开发,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防止居住用地供应量盲目扩大。

    和新城不同,小城镇的发展将主要服务于农民。“要合理把握城镇化进度,加强分类指导和限制居住用地供应规模,处理好农村人口城镇化转移与住房开发建设的关系。”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期本市小城镇居住用地供应规模约15平方公里。”

    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民将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居住环境也从村庄转向小城镇,因此小城镇的住房建设,应符合首都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统一要求,“十一五”期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型、纳入新城型、新城周边型、独立发展型四种类型小城镇的分类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小城镇住房建设的土地管理,提高用地节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和住房建设的集约紧凑发展。

    《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提出,要有效引导首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增强小城镇的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加强房地产开发的管理,促进农村人口居住和就业向小城镇集中。

    为了防止开发商将小城镇发展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防止“城里人”到房价相对便宜的小城镇购房居住,《规划》还特别提到,要严格限制小城镇的房地产开发,防止居住用地供应量盲目扩大,以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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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交通要道边集中建“小户型” 第2页:中小户型商品房要建在交通走廊沿线
第3页: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内循环” 第4页:旧城区不再新增居住用地
第5页:2008年后新城建设全面启动 第6页:严格限制小城镇房地产开发
第7页:土地出让净收益将用于廉租房建设 第8页:开发商严重违法以及处罚两次以上要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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