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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鼓励小户型 拟对大户型保有环节征税费

[日期:2006-12-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文章概要: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12月16日表示,为扭转当前住宅建设和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有关部门将通过保有环节征税等多项税收、金融和土地政策等,提高大户型住宅的购买使用成本。
一些国家重视征收房地产保有税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很重视在房地产保有阶段的征税,而在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则相对较少。这样做不仅降低了房地产空置率,也鼓励了房地产的交易。

在房地产保有阶段,目前世界上通行做法是征收财产税。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不区分房地产和业主的其他财产,也就是说,政府向纳税人统一征收财产税,税率从3%到10%不等。比如,纽约郊区一套4居室的独立住宅,价值约为80万美元,每年要缴纳的房产税接近2万美元。

在日本、韩国、巴西等国家,房屋地产是要单独纳税的。日本的房地产在保有阶段,需要缴纳称固定资产税,把土地、房屋和相关建筑物和在一起计算税基。标准税率为1.4%。不过,较低的房地产产保有税刺激了人们拥有更多房地产的意愿,导致日本空置待售房屋比较多。

观点:征不征税应当从效果出发

谁占用更多资源谁付出更多代价,对大户型住宅保有环节征收税费,将让那些拥有大房子的人增加持有成本,这符合社会公平,也有可能遏止房价过快上涨。但是,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还需要很多条件,比如说对那些拥有多套房子的人怎么办?如果没有严格的住房登记制度,哪些人住房面积大就很难确认,征税的效果如何就值得怀疑。调控楼市最直观的效果是房价增幅放缓,如果业主在住房持有环节多掏了钱,但仍然看不到房价增幅放缓,开征新税费就有可能得不到百姓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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