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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违约案增多 不还贷款众“房奴”成被告

损失的不仅是钱

[日期:2008-02-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文章概要:“截止到今年7月,被告就已经连续5个月没有还按揭了,我们多次催告,但都没有回音,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昨天下午3时30分左右,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审判法庭内,银行代理律师向法官陈述道。 
  ◆代价 

  损失的不仅是钱
 

  据介绍,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一般有三种:被告主动将所欠贷款本息还清,银行撤诉;双方达成和解,约定被告限期偿还所欠贷款本息;被告拒不交钱,法院判决,最后通过强制执行将抵押房产拍卖。 

  “不管以哪种方式结案,违约者都会有一定损失。”房维平庭长说,“律师费、诉讼费,加上延迟交款所需支付的利息,而且房子拍卖的价格有时会比市场价低等,这是违约者要承担的经济损失。此外,万一违约行为再被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将可能影响到以后的贷款等。” 


  ◆支招 

  理性购房量力行
 

  据悉,目前合肥房贷按揭纠纷中,中青年人占了很大一部分。这些人大都从事服务业或者个体销售业,有的收入水平不高,有的收入极不稳定。“很多年轻人还没有经济实力去买房,但是由于担心房价上涨、急于结婚等原因,便搬出家底子成了‘房奴’,结果一旦个人工作出了问题或者经营不善,便直接影响他们按月还贷。”邓兰美说。 

  此外,邓兰美律师还提醒购房者在贷款购房过程中量力而行,买房要客观估计自身的能力,根据自己收入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表,还要预备一部分资金进行风险储备,以免被高额贷款所制影响职业发展,或陷于房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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