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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北京开创中小户型住宅新时代

[日期:2008-02-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文章概要: 喜庆的春节过后,寒冷与冰雪逐渐消退,开始了新一年的勃勃生机。在经历2007年密集政策的洗礼之后,2008年的房地产市场迎来了政策效应显现的关键一年。
   喜庆的春节过后,寒冷与冰雪逐渐消退,开始了新一年的勃勃生机。在经历2007年密集政策的洗礼之后,2008年的房地产市场迎来了政策效应显现的关键一年。

  从年末燕郊上上城等中小户型项目的热销态势来看,市场仍旧对中小户型有着强大的消化功能。另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北京两个一千万政策的深入,中小户型占主导的新格局将随之形成。

回顾“70/90”政策

  2006年5月29日,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2006年7月13日,建设部正式公布《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明确界定“90平方米”和“70%”的概念。

  2006年9月5日,北京90平方米细则出台,规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加强住房结构规划管理的通知》(20061101号)文件从9月1日起执行。

  2007年1月9日,建设部下发《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套型面积”为“住宅的建筑面积”。征求意见稿将各地各类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标准予以了一些修正,大部分地区的小户型面积标准在乘以相应的系数后,有所放宽,最高可达90平方米的1.19倍,约为107平方米。

  2007年1月10日,建设部网站宣布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中关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规定。

2007中小户型市场特点

  特点一:价格不菲,郊区化显现

  据上半年统计,小户型区域供应量依然是东胜于西,北热于南,主要集中在四环外,市中心小户型供应量较少,主要是一些精装修公寓或是酒店式公寓,由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以及优质的服务和管理,致使这些小户型项目价格一般不低于20000元/平米。

而四、五环周边热点区域较多,如东部的朝青、百子湾板块,开盘均价在8000-13500元/平米之间;北部的亚奥、望京、上清板块,公寓占据较大比例,价格在7500-10000元/平米之间;南部的黄村附近则以普通住宅为主,价格在6000元/平米左右,其他远郊地区如怀柔、门头沟、房山等区域,价格一般在4000-6000元/平米之间。

  特点二:小户型成为主力户型

  据北京房地产交易中心数据显示,07年5月份上市商品住宅平均户型面积为112.6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4平方米。其中,户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共上市4712套(39.8万平方米),占商品住宅上市总套数的54.2%;户型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共上市2774套(44.7万平方米),占商品住宅上市总套数的31.89%。90——140平方米户型占据了市场供给的主要地位,由原来的稀缺产品转变为市场主流产品。

  特点三:品质全面升级

  随着“90/70”政策的落实,中小户型项目的放量,开发商也在不断完善产品品质,提高使用率、性价比、居住舒适度等各方面的产品竞争力。从住宅的舒适角度来说,在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尽量加大使用面积,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赋予项目更多的文化属性、更高的品质个性。产品本身设计规划要做到合理、合利、实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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