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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王超斌:房价的一半被政府拿去了

[日期:2008-03-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文章概要: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工商联副会长,王超斌进京参加“两会”前,就委托河南房地产协会做了一份“房价清单”。清单显示,政府各种税费占总房价的30%上下,再加上层层“公关费”,房价的一半被政府拿去了。结论是,地价在涨,税费在涨,如此下去,房价如何会降?
 上述费用有的要开发商缴纳,有的要买房人缴纳。有的是“白收费”——政府收费后不提供相应服务,款项也去向不明。

    比如“蓝图审查费”,开发商要将项目规划图纸给规划等部门审查,这些部门拿过图纸来简单看看(找到关系的就可以不看),就可以坐收几十万费用。

    “绿化费”,名义上是政府部门向开发商收取后,拿来做项目及配套绿化建设所用。但多数情况下,费收了,绿化还是得开发商来做。

    还有电力委托费,是项目施工期间,需要架设专门的电线和变压器以供应工地高耗电施工设备需要。但是多数情况下,一次性缴纳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委托费后,电力部门便不再来,工地上用电设备和变压器等还是要施工单位自己做。但是如果不交这笔钱,施工用电就没法保障。

    再有教育附加费,“这个费用向开发商收合不合理先不讲,单说收了这么多年,钱是否用到教育上了?”王超斌说,国家早几年提出教育投入到2006年要占到GDP的4%,而眼下只有2.9%左右。这里面包不包括这笔“教育附加费”呢?不得而知。

    王超斌说,所有房地产项目都要缴纳两次“配套费”:一次是土地配套费,是政府为土地做道路等市政配套建设所花的费用;二是建设配套费,指项目建设期间政府为项目所做的路、电、水等配套建设的费用。“配套费”价格约每平方米200元左右。

    王超斌认为最不可思议的是清单上有一项“不可预测费”。据说该费用占到项目总造价的1%-2%,如果找找关系,可以少征,甚至不征。

    除了地方政府征收的各类费用,房地产行业还要缴纳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累计约占房价的15%。

    其中有些属于重复征收,例如既开征土地使用税,又征房产税;既征收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和所得税,又再征收耕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

    按照王超斌的计算,这些税费合计就占到房价的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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