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理上一边倒的认为不该补,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现实中,业主联合“闹事”要求补偿的事件却越演越烈:武汉万科业主建立“抵制万科联盟”,北京远洋一方项目、保利香槟花园项目纷纷以网络为平台让开发商给补偿,深圳盐田南山等地项目也喊出降价要“维权”的口号……而且还真有开发商满足业主要求的:三月初东莞南城一个楼盘的开发商给老业主给予4.5至9万元的“回赠”补偿,而北京的远洋一方则给业主每平米补了1500元的精装修,金泰城丽湾在收房的时候也满足了5户有退房要求的业主需要。
1997年香港房价暴跌,很多业主购买的期房还没入住就变成了负资产,但是李 嘉诚坚持不给退房,因为游戏规则是不能毁约,这是规矩。当时他这么做,没人说他做得不对或者像内地一样闹事,因为香港是法制社会,大家得讲规矩。但是在内地这一轮房价下跌过程中,开发商们却没有李 嘉诚那样幸运,因为只是穿着“法制”的衣服,骨子里没把这玩意当回事。
深圳半岛城邦的业主求补的理由很充分,他们选择“断供”的极端形式,是因为开发商的产品没有满足购房时承诺的要求,而这几乎成为多数要求补偿的业主共同的理由。而无法公开拿到台面上以作佐证的潜台词是,当时的价格开发商已经挣了很多了,房价降了他们补点是应该的——钱多的应该拿钱出来,利益博弈的要求战胜了商业规则的神圣性,这就是业主决策的深层原因。
选择补偿业主的开发商心态同样从得失出发。仔细研究这些补偿业主的项目可知,要嘛是为了维护或树立大品牌形象的开发商,要嘛是后期还有楼座继续销售的项目,于理可不补,但是于品牌形象和后期的销售的通畅,补也未必不是不好的选择,毕竟房地产这碗饭还得继续吃下去,还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
“应不应该”的简单契约问题,就这样演变成怎么做才对我有利的利益博弈,这就是“补偿门”问题的本质和现阶段庸俗实用主义的中国特色:人情大于法理,利益高于规则,而且没有人认为这种思维方式和处理问题的方式有错。这是我们在讨论“补偿门”的应然性问题背后,更应该深思的深层原因:不用搬出来古希腊圣贤苏格拉底宁死不肯越狱只为维护法律权威的典故,今天舆论对于中国社会各层面“利胜于法”事件的诸多鞭挞,就可以洞悉这种行为背后的思维方式之危害——必须面对的现实是:法制,离我们还很远。
回到应不应该补偿的问题,我们不应该一味批评甚至嘲笑那些高位入市的购房人,不管他们原本购房的本意是冲着投资还是自住,他们的处境值得同情,就像在6000点以上还被忽悠进去买股票的投资者。因为处在去年的那种疯狂的日子里,谁不是担心今天不买明天的房子会更买不起呢?一天一个价,房价涨势比牛市中股票的价格飙升速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财富效应刺激下的蝴蝶效应,像海妖的蛊惑,有点小钱希望能够保值增值的人,能有几个可以抵御住掏钱的冲动?
我们现在只能建议,如同证券公司给客户开户时所做的一样,在每个售楼处的墙上都醒目贴上这样一句话:“房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同时,应该正视房子的投资属性,而相关部门对于购房者的风险教育,也应该像其他的投资品那样深入开展。
小户型装修尽在自己掌
评论:别嘲笑高位入市
才花3万你信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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