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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别嘲笑高位入市者 应加强购房风险教育

[新闻发布时间:2008年08月01日10:02] [字体: ]

媒体披露部分降价补偿门一览(焦点网新闻中心综合公开报道信息整理

刚买不久的房子跌了,开发商应不应该补偿高位入市的老业主损失?
 
  作为这一轮房价下跌独具特色的后遗症,补还是不补,应不应该补的问题,成为开发商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新开盘的房子跌了,同楼盘之前高位入市的业主必找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从深圳到北京,从武汉到东莞,大到万科、保利、中海、富力、远洋这样的品牌开发商,小到明不见经传的项目公司,都面临此类老业主嗷嗷待“补”的另类“维权”。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业主甚至选择过激举动以胁迫:深圳的半岛城邦业主是以“断供”的形式,而北京方恒国际中心的某位购房人,则选择挥刀割腕!


北京方恒国际降价,业主割腕求退

 
  按照商品交换的契约精神,补还是不补的答案再简单不过了:交易自由买卖自负,房价下跌的苦果应该买者自己承担,开发商没必要负担。而在焦点网抛出“应不应该补”问题之后,大多数的网友也是赞成不补的:71%的网友认为老业主的损失不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因为业主签了合同了就应该承担风险。对此有网友略带嘲笑的口气留言说,要是买东西都兴反悔,那股票跌了是不是也应该联合起来去找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去讨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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